关于鼓励各单位申办2018-2019学年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编辑: 审核: 日期:2021-05-17

教指委〔2018〕15号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提高全国MPA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委在深入调查需求的基础上,拟定了2018-2019学年师资培训计划。请各单位结合本院校的学科特点和有关情况,积极申办相关培训活动。有关工作计划和组织流程如下:

一、全国MPA师资培训计划

2018-2019学年,教指委本着“服务需求、有所侧重、提升质量”的原则,计划举办12期师资培训研讨活动,涵盖案例教学、学位论文、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等多个主题。欢迎各培养单位积极申请承办,为促进MPA师资队伍建设贡献力量。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时间

主题

方案或主要内容

1

2018年9月29-30日

第三届案例大赛启动会暨参赛培训会

(1)介绍案例大赛流程规则等

(2)邀请第二届案例大赛总决赛使用案例作者分享经验

(3)邀请第二届案例大赛最佳案例奖队伍分享案例编写经验

(4)优秀组织奖院校代表分享组织经验

(5)四强队伍的教师和队长分享参赛经验

(6)分组交流

(7)参会人员面向MPA学生开放

2

2018年10月13-14日

政治学

(1)学术研究前沿分享

(2)案例教学示范、观摩、经验分享

(3)实践部门专家分享

(4)分组交流

3

2018年10月27-28日

社会研究方法

4

2018年11月10-11日

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

5

2018年11月24-25日

MPA学位论文分类与撰写指导

(1)邀请专家对MPA学位论文分类文件进行解读

(2)邀请专家对MPA学位论文分类撰写进行指导

(3)邀请已经进行MPA学位论文分类的院校分享优秀范文的指导经验

(4)参会人员面向MPA学生开放

(5)分组学习分类文件和讨论

6

2018年12月8-9日

社会保障

(1)学术研究前沿分享

(2)案例教学示范、观摩、经验分享

(3)实践部门专家分享

(4)分组交流

 

7

2019年1月5-6日

领导理论与实践

8

2019年3月16-17日

公共管理

9

2019年3月30-31日

公共政策分析

10

2019年4月13-14日

政府绩效管理

11

2019年5月18-19日

城市规划与管理

12

2019年6月8-9日

公文写作

二、师资培训研讨会组织流程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负责MPA师资培训研讨活动的规划组织,教指委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承办单位申办

培养单位结合本院校学科特点、办会设施、人力支持等相关情况,确定申办意向,于2018年9月19日之前提出申办申请(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27521499.aspx)。其中,9月29-30日的第三届案例大赛启动会暨参赛培训会,因时间紧,已确定其承办单位为湖南农业大学;10月13-14日的政治学为上一学年未开展的师资培训,其承办单位为天津师范大学。

(二)确定承办单位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比较,统筹安排,确定承办单位。

(三)确定培训方案

教指委组织专家研讨制定培训方案,确定授课师资等。

(四)发布培训通知

承办院校联系确定好住宿就餐地点及培训教室后,由教指委发布培训通知,通过网站、邮件、QQ、微信等各渠道进行宣传,启动报名工作。

(五)确定参培名单

教指委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会场容纳以及餐饮住宿等接待能力,确定参培名单。如果报名人员较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先后、各校参加培训的总体情况,本着扩大参培教师范围、提高培训效果的原则选定参培名单。尽量照顾参加培训次数少的院校教师,尽量平衡各校参加培训的机会。往期不守信的报名教师将丧失优先入选资格。

(六)预审培训经费

各期师资培训活动皆遵循节约办会的原则,将收取会议费用于分担会议各项支出,会前,承办院校须将培训预算提交教指委审核。其中,会议费承担培训资料费,授课专家和培训督导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授课酬金,参培教师伙食费等主要费用,由承办院校代收并开具会议费发票。承办院校提供会议相关服务并承担培训场地费、拍照费、速记费等费用。参培教师的往返差旅费和住宿费由其所在院校承担。

(七)授课研讨

每期师资培训研讨会至少应有一名教指委委员担任培训督导。

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活动的课堂及后勤服务工作,多渠道及时了解参培教师的需求和反馈,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培训期间,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纪要、摄影、摄像等记录工作,并于会后汇总至教指委秘书处。

(八)结业

培训结束,教指委将给全程参加培训的教师颁发结业证书,并于会后进行师资培训满意度调查,作为培训工作总结的重要依据。

(九)总结及收尾

培训结束一周内,承办院校向教指委提交会议新闻、会议记录、培训经费决算、影像记录等材料。

教指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对每期师资培训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MPA教师分享培训成果。

联系人:邹继阳,010-62519150,mpa@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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