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各单位申办2017-2018学年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编辑: 审核: 日期:2021-05-17

教指委〔2017〕17号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提高全国MPA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委在深入调查需求的基础上,拟定了2017-2018学年师资培训计划。请各单位结合本院校的学科特点和有关情况,积极申办相关培训活动。有关工作计划和组织流程如下:

一、全国MPA师资培训计划

2017-2018学年,教指委本着“服务需求、有所侧重、提升质量”的原则,计划举办11期师资培训研讨活动,涵盖案例教学、学位论文、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学管理等多个主题。欢迎各培养单位积极申请承办,为促进MPA师资队伍建设贡献力量。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时间

主题

方案(或主要内容)

承办院校

培训规模

1

2017年9月

28-29日

教学案例编写经验分享会暨案例大赛动员会

(1)案例入库评选得分排名靠前的案例作者分享编写经验

(2)邀请案例大赛总决赛使用案例作者分享经验

(3)介绍案例大赛流程规则等

(4)请首届案例大赛获奖队伍、人员(四强队伍、最佳案例、最有价值队员)进行分享

(5)分组交流

(6)参会人员可以面向MPA学生开放

鼓励申办

(因时间紧,将于9月4日中午前确定本会议承办单位)

尽量不做限制

2

2017年10月

21-22日

优秀MPA学位论文经验分享

(1)邀请第七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获奖作者和导师代表分享经验

(2)分组交流

(3)参会人员可以面向MPA学生开放

鼓励申办

3

2017年11月

11-12日

公共管理

(1)案例教学示范、观摩、经验分享(首选观摩,其次示范,最后经验分享)

(2)实践部门人员分享

(3)学术研究前沿分享

(4)分组交流

鼓励申办

4

2017年11月

25-26日

公共政策分析

鼓励申办

5

2017年12月

9-10日

公共经济学

鼓励申办

6

2017年12月

23-24日

非营利组织管理

鼓励申办

7

2018年1月

6-7日

政府绩效管理

鼓励申办

8

2018年3月24-25日

宪法与行政法

鼓励申办

9

2018年4月

21-22日

(学生案例大赛期间)MPA教学管理工作研讨会

(1)学习最新的政策、文件

(2)交流各校的管理规定等文件

(3)选取几所代表性院校分享工作心得

(4)分组交流

复旦大学

10

2018年6月

16-17日

电子政务

(1)案例教学示范、观摩、经验分享(首选观摩,其次示范,最后经验分享)

(2)实践部门人员分享

(3)学术研究前沿分享

(4)分组交流

鼓励申办

11

2018年7月

7-8日

政治学

鼓励申办

二、师资培训研讨会组织流程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负责MPA师资培训研讨活动的规划组织,教指委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承办单位申办

培养单位结合本院校学科特点、办会设施、人力支持等相关情况,确定申办意向,于2017年9月13日之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16223495.aspx填写相关信息。其中,9月28-29日的案例编写研讨会,因时间紧,将于9月4日中午前确定其承办单位,拟承办该会议的院校请尽快提交。

(二)确定承办单位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评估,统筹安排,确定承办单位。

(三)确定培训方案

教指委组织专家研讨制定培训方案,确定授课师资等。

(四)发布培训通知

承办院校联系确定好住宿就餐地点及培训教室后,由教指委发布培训通知,通过网站、邮件、QQ、微信等各渠道进行宣传,启动报名工作。

(五)确定参培名单

教指委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会场容纳以及餐饮住宿等接待能力,确定参培名单。如果报名人员较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先后、各校参加培训的总体情况,本着扩大参培教师范围、提高培训效果的原则选定参培名单。尽量照顾参加培训次数少的院校教师,尽量平衡各校参加培训的机会。往期不守信的报名教师将丧失优先入选资格。

(六)预审培训经费

各期师资培训活动皆遵循节约办会的原则。会前,承办院校须将培训预算提交教指委审核。其中,教指委负责授课专家和培训督导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授课酬金,以及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参培教师伙食补贴等主要费用。承办院校提供会议相关服务。参培教师的往返差旅费和住宿费由其所在院校承担。会议不收取会议费等任何费用。

(七)授课研讨

每期师资培训研讨会至少应有一名教指委委员担任培训督导。

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活动的课堂及后勤服务工作,多渠道及时了解参培教师的需求和反馈,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培训期间,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纪要、摄影、摄像等记录工作,并于会后汇总至教指委秘书处。

(八)结业

培训结束,教指委将给全程参加培训的教师颁发结业证书,并于会后进行师资培训满意度调查,作为培训工作总结的重要依据。

(九)总结及收尾

培训结束一周内,承办院校向教指委提交会议新闻、会议记录、培训经费决算、影像记录等材料。

教指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对每期师资培训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MPA教师分享培训成果。

联系人:刘桂梅、邹继阳,010-62519150,mpa@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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