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各单位申办2017-2018学年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7〕17号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提高全国MPA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委在深入调查需求的基础上,拟定了2017-2018学年师资培训计划。请各单位结合本院校的学科特点和有关情况,积极申办相关培训活动。有关工作计划和组织流程如下:
一、全国MPA师资培训计划
2017-2018学年,教指委本着“服务需求、有所侧重、提升质量”的原则,计划举办11期师资培训研讨活动,涵盖案例教学、学位论文、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学管理等多个主题。欢迎各培养单位积极申请承办,为促进MPA师资队伍建设贡献力量。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时间 | 主题 | 方案(或主要内容) | 承办院校 | 培训规模 |
1 | 2017年9月 28-29日 | 教学案例编写经验分享会暨案例大赛动员会 | (1)案例入库评选得分排名靠前的案例作者分享编写经验 (2)邀请案例大赛总决赛使用案例作者分享经验 (3)介绍案例大赛流程规则等 (4)请首届案例大赛获奖队伍、人员(四强队伍、最佳案例、最有价值队员)进行分享 (5)分组交流 (6)参会人员可以面向MPA学生开放 | 鼓励申办 (因时间紧,将于9月4日中午前确定本会议承办单位) | 尽量不做限制 |
2 | 2017年10月 21-22日 | 优秀MPA学位论文经验分享 | (1)邀请第七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获奖作者和导师代表分享经验 (2)分组交流 (3)参会人员可以面向MPA学生开放 | 鼓励申办 | |
3 | 2017年11月 11-12日 | 公共管理 | (1)案例教学示范、观摩、经验分享(首选观摩,其次示范,最后经验分享) (2)实践部门人员分享 (3)学术研究前沿分享 (4)分组交流 | 鼓励申办 | |
4 | 2017年11月 25-26日 | 公共政策分析 | 鼓励申办 | ||
5 | 2017年12月 9-10日 | 公共经济学 | 鼓励申办 | ||
6 | 2017年12月 23-24日 | 非营利组织管理 | 鼓励申办 | ||
7 | 2018年1月 6-7日 | 政府绩效管理 | 鼓励申办 | ||
8 | 2018年3月24-25日 | 宪法与行政法 | 鼓励申办 | ||
9 | 2018年4月 21-22日 | (学生案例大赛期间)MPA教学管理工作研讨会 | (1)学习最新的政策、文件 (2)交流各校的管理规定等文件 (3)选取几所代表性院校分享工作心得 (4)分组交流 | 复旦大学 | |
10 | 2018年6月 16-17日 | 电子政务 | (1)案例教学示范、观摩、经验分享(首选观摩,其次示范,最后经验分享) (2)实践部门人员分享 (3)学术研究前沿分享 (4)分组交流 | 鼓励申办 | |
11 | 2018年7月 7-8日 | 政治学 | 鼓励申办 |
二、师资培训研讨会组织流程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负责MPA师资培训研讨活动的规划组织,教指委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承办单位申办
培养单位结合本院校学科特点、办会设施、人力支持等相关情况,确定申办意向,于2017年9月13日之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16223495.aspx填写相关信息。其中,9月28-29日的案例编写研讨会,因时间紧,将于9月4日中午前确定其承办单位,拟承办该会议的院校请尽快提交。
(二)确定承办单位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评估,统筹安排,确定承办单位。
(三)确定培训方案
教指委组织专家研讨制定培训方案,确定授课师资等。
(四)发布培训通知
承办院校联系确定好住宿就餐地点及培训教室后,由教指委发布培训通知,通过网站、邮件、QQ、微信等各渠道进行宣传,启动报名工作。
(五)确定参培名单
教指委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会场容纳以及餐饮住宿等接待能力,确定参培名单。如果报名人员较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先后、各校参加培训的总体情况,本着扩大参培教师范围、提高培训效果的原则选定参培名单。尽量照顾参加培训次数少的院校教师,尽量平衡各校参加培训的机会。往期不守信的报名教师将丧失优先入选资格。
(六)预审培训经费
各期师资培训活动皆遵循节约办会的原则。会前,承办院校须将培训预算提交教指委审核。其中,教指委负责授课专家和培训督导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授课酬金,以及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参培教师伙食补贴等主要费用。承办院校提供会议相关服务。参培教师的往返差旅费和住宿费由其所在院校承担。会议不收取会议费等任何费用。
(七)授课研讨
每期师资培训研讨会至少应有一名教指委委员担任培训督导。
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活动的课堂及后勤服务工作,多渠道及时了解参培教师的需求和反馈,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培训期间,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纪要、摄影、摄像等记录工作,并于会后汇总至教指委秘书处。
(八)结业
培训结束,教指委将给全程参加培训的教师颁发结业证书,并于会后进行师资培训满意度调查,作为培训工作总结的重要依据。
(九)总结及收尾
培训结束一周内,承办院校向教指委提交会议新闻、会议记录、培训经费决算、影像记录等材料。
教指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对每期师资培训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MPA教师分享培训成果。
联系人:刘桂梅、邹继阳,010-62519150,mpa@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关于鼓励各单位申办2017-2018学年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7〕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