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各单位申办2019-2020学年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编辑: 审核: 日期:2021-05-17

教指委〔2019〕23号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提高全国MPA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委在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2019-2020学年师资培训计划。现面向全体MPA培养院校,征集相关培训研讨活动的承办单位。请各单位结合本院校的学科特点和有关情况,积极申办相关培训活动,为MPA师资队伍建设贡献力量。有关工作计划和组织流程如下:



一、全国MPA师资培训计划

2019-2020学年,教指委本着“服务需求、有所侧重、提升质量”的原则,计划举办12期师资培训研讨活动,涵盖案例教学、学位论文、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等多个主题。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时间

主题

方案或主要内容

1

2019年9月28-29日

第四届案例大赛启动会暨参赛培训会

(1)详细介绍案例大赛的流程、比赛规则等

(2)邀请第三届案例大赛评委分享评审要求

(3)邀请第三届案例大赛总决赛使用案例作者分享经验

(4)邀请第三届案例大赛最佳案例奖队伍分享案例编写经验、四强队伍的教师和队长分享参赛经验、优秀组织奖院校代表分享组织经验

(5)分组交流

(6)参会人员面向MPA学生开放

2

2019年10月19-20日

教学管理工作会

(同期举办第四届羽毛球赛)

(1)学习有关MPA教学管理工作的最新政策、文件

(2)分享各培养单位MPA教学管理经验、工作心得等

(3)分组交流

3

待定

学位论文规范与论文写作暨第八届优秀论文经验分享

(1)邀请专家讲授学位论文规范与论文写作

(2)邀请第八届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分享指导经验

(3)邀请第八届优秀论文作者分享写作经验

(4)参会人员面向MPA学生开放

(5)分组交流

4

待定

公共管理

(1)案例教学示范、观摩、经验分享

(2)学术研究前沿分享

(3)实践部门专家分享

(4)分组交流

5

待定

公共伦理

6

待定

公共政策分析

7

待定

民族宗教与边疆事务治理

8

待定

公共经济学

9

待定

社会研究方法

10

待定

土地资源管理

11

待定

社会组织管理

12

待定

案例编写与教学经验分享

(1)邀请入库案例作者进行案例编写经验分享(入库篇数较多,质量较高的)

(2)邀请优秀案例教学者进行教学演示或者经验分享

(3)分组交流

注:第3-12期培训时间待定。

二、师资培训研讨会组织流程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负责MPA师资培训研讨活动的规划组织,教指委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承办单位申办

培养单位结合本院校学科特点、办会设施、人力支持等相关情况,确定申办意向,于2019年8月10日之前提出承办申请(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43290257.aspx)。其中,10月19-20日的教学管理工作会,因与第四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同期举办,其承办单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二)确定承办单位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确定承办单位。

(三)确定培训方案

教指委组织专家研讨制定培训方案,确定授课师资等。

(四)发布培训通知

承办院校联系确定好住宿就餐地点及培训教室后,由教指委发布培训通知,通过网站、邮件、QQ、微信等各渠道进行宣传,启动报名工作。


(五)确定参训名单

教指委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会场容纳以及餐饮住宿等接待能力,确定参训名单。如果报名人员较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先后、各校参加培训的总体情况,本着扩大参训教师范围、提高培训效果的原则选定参训名单。尽量照顾参加培训次数少的院校教师,尽量平衡各校参加培训的机会。往期不守信的报名教师将取消入选资格。

(六)预审培训经费

各期师资培训活动皆遵循节约办会的原则,将收取会议费用于分担会议各项支出,会议费由承办院校代收并开具会议费发票。会前,承办院校须将办会费用预算提交至教指委审核。其中,会议费承担培训资料费,授课专家和培训督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授课酬金,以及参训教师伙食费等费用,承办院校提供会议相关服务并承担培训场地费、拍照费、速记费等费用。参训教师的往返差旅费和住宿费由其所在院校承担。

(七)授课研讨

每期师资培训研讨会至少有一名教指委委员担任培训督导。

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活动的课堂及后勤服务工作,多渠道及时了解参训教师的需求和反馈,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培训期间,承办院校应做好培训纪要、摄影、摄像等记录工作,并于会后汇总至教指委秘书处。


(八)结业

培训结束,教指委将给全程参加培训的教师颁发结业证书,并于会后进行师资培训满意度调查,作为培训工作总结的重要依据。

(九)总结及收尾

培训结束一周内,承办院校向教指委提交会议新闻、会议记录、培训经费决算、影像记录等材料。

教指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对每期师资培训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MPA教师分享培训成果。

联系人:邹继阳,010-62519150,mpa@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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