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2017年第30期案例教学培训暨全国MPA教学案例编写研讨会与第二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动员会的通知

编辑: 审核: 日期:2021-05-17

教指委〔201719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MPA案例教学工作,提高案例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同时引导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关注我国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高其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联合举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2017年第30期案例教学培训暨全国MPA案例编写研讨会与第二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动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三、参会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教师、MPA学生,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名单。

四、会议内容

1. 邀请教育部学位中心领导介绍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建设及案例大赛相关工作情况。

2. 邀请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案例作者代表分享案例编写经验。

3. 邀请首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获奖院校代表分享队伍组建、案例编写、案例分析、现场问辩等参赛经验。

4. 邀请本次师资培训督导、全国MPA教指委委员、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姜晓萍介绍案例大赛评选标准和流程。

5. 各参会代表分组交流。

五、会议安排

1.报到时间:2017年9月27日。

2.报到及住宿地点:邕江宾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临江路1号;电话:0771-2180593)。

3.会议时间:2017年9月28-29日(约29日17:00结束)。

4.会议地点:邕江宾馆。

5.会议报名:请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16333896.aspx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9日。

六、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供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专项经费支持,会议不收取会议费。

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于建、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广西大学:

钟革秋,电话:0771-3227339,13517817215;邮箱:44450180@qq.com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全国mpa教学案例编写经验分享会与第二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动员会议日程.pdf

全国mpa教学案例编写经验分享会与第二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动员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7〕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