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案例大赛启动会暨参赛培训会的通知

编辑: 审核: 日期:2021-05-17

教指委〔2020〕11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MPA案例教学工作,提高案例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同时引导MPA研究生关注我国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高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举办第五届案例大赛启动会暨参赛培训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会议时间

2020年10月11日、16日、17日、18日

三、会议形式

网络视频会议

四、参会人员

为全面提升案例大赛参赛案例质量,本次会议将组织院校以单位形式报名,每所院校可推荐1位老师进入网络会议室观看并参与交流,其他师生通过指定链接观看直播。

五、会议内容

1.邀请教指委代表做第四届案例大赛总结、介绍案例大赛评选标准、参赛流程和规则,并做第五届案例大赛动员。

2.邀请案例大赛决赛案例作者、最佳案例奖队伍代表等介绍案例编写经验。

3.邀请优秀案例教师、第四届案例大赛获奖队伍指导教师代表等分享指导经验、案例教学经验。

4.邀请第四届案例大赛获奖队伍队长代表分享参赛经验。

5.邀请优秀组织奖院校代表分享组织动员经验。

六、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各校负责组织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师,于9月25日上午8点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90554883.aspx进行报名。我委将于9月25日下午在网站上公布参会院校及进入会议室的教师名单。

2.会议时间及安排:

时间

具体安排

2020年10月11日全天

第四届案例大赛总结、第五届案例大赛流程解读、动员

2020年10月11日、16-18日晚18:30-21:30

专题报告

3.参会方式:本次会议将采用网络视频会议平台,每校指定一位老师负责联络组织工作,推荐一位老师进入会议室参与交流。具体参会方式、操作办法等将在公布名单后发至相关人员邮箱。


4.结业证书发放:各报名院校达到考勤要求的教师可获得结业证书,具体考勤方式另行通知。

七、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按照每校1500元的标准收取会议费,由教指委财务代管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收取并开具纸质发票,发票内容为“会议费”,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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