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学院2016年12月MPA(单证、双证)答辩安排政府管理学院2016年12月MPA(单证、双证)答辩安排
1、学位信息采集
①申请条件:已完成本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可申请学位。
② 学位信息采集:10月30日以前,登陆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学籍管理与常用链接”→“研究生院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系统”→“研究生学位”→“提交学位申请”。学位信息是学位备案的必要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保存并提交(注: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若不能登陆,请电话咨询吴老师:58807820)。
备注:如在10月30日前未在网上提交学位信息的,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2、论文检测
申请人于10月20日——11月1日将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zs_姓名_学号)发送到mpa@bnu.edu.cn,按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检测。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命名格式务必为zs_姓名_学号,否则将不予检测,每人仅限检测一次,检测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备注:关于论文检测我院将严格执行研究生院 师研学位【2015】第04号 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3、论文评审
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学位系统我的申请与下载自行下载】、检测报告(简洁版)【检测通过后由学院发邮件告知】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由学院组织送审。导师签署同意方可送审,否则无法进行论文评审。
请于11月7日前将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送审审批表,检测报告(简洁版)一式一份交至A 区524办公室或A区5层61号信箱。
- 11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以备送审。
注意事项:
- 请将电子版论文封面及全文中的个人及导师姓名隐去,转换成PDF格式;
- 登录系统后点击硕士论文送审一栏,点击方式一,选择新窗口新建,操作如图所示:
- 填写如下的相关信息后,将电子版论文(PDF格式)上传,保存后点击上方的提交按钮方可操作成
如上信息请严格按照论文的实际情况填写,研究方向请统一填写公共管理。
请务必于11月10日前提交完成,否则将无法进行论文送审,评阅结果请在2周后登录系统自行查阅。评阅结果为同意则进入下一环节,不同意则需要延期。
申请人可在11月10日前的任一办公时间前来A区524办公室领取论文封皮及学位审批材料封皮。
4、论文答辩
①提交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 →“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下载已生成的《答辩申请表》,在我的申请与下载一栏下载《答辩记录表》。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点击研究生学籍—信息采集,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各项信息务必尽量填写完整准确,至少填写两名紧急联系人,填写完成后可生成研究生登记表,将此表下载后打印3份并手写签字;
②提交答辩材料:12月1日前,将答辩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导师签署意见)、答辩记录表、研究生登记表、评阅专家意见(系统自行下载)、4本纸质版论文(需使用北师大统一的论文封皮装订,且封面需隐去个人及导师姓名)交至524办公室,过期将影响答辩。
答辩时间初定为2016年12月10日。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使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并由中国图片社拍摄的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内拍摄照片的研究生,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籍办(电话:58808883)。根据学籍办的具体要求,可自行就近到中国图片社总社或各地分社拍摄(总社: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电话:010-63072284 、63072295)。自行到中国图片社拍摄的,须同取电子版及纸质版照片,并将照片电子版及两张两寸正面免冠彩照送交524办公室。
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
电话: 58808176
政府管理学院
20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