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年MPA硕士研究生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说明

编辑: 审核: 日期:2019-03-13

1、关于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政策事项做以下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政策的考生向报考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报研招办,研招办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加分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证明信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证明完成任务

(3)三支一扶的考生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4)大学生村官提供省级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5)退役义务兵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申请程序:

符合政策的考生须于314日下午1400以前将证明材料上传附件,主题以“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发至邮箱bnuzfglmpa@163.com

详情请电话咨询:010-58808176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9年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