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复试方案

编辑: 审核: 日期:2021-03-15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用第一机位设备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027,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设备接入腾讯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及名称

面试日期

备注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320-21

以复试秘书通知的面试时间为准

 

考生须在317日上午7:00-1000登录主平台查看取号时间,务必在取号时间内完成取号,具体面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在面试前由我院MPA专业复试秘书通知考生。

面试当天,考生根据抽取号码,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先登录主平台完成设备测试,再按照我院MPA专业复试秘书通知的时间加入副平台候考。

二、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于316日,登录主、副平台,按学院要求完成测试。(请务必确保316日中午前已按要求做好软硬件、网络及物理空间的相应准备;已提前安装腾讯会议用于第二机位设备,并自行测试确保其能正常使用,音视频效果良好。具体测试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须在317日中午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317日中午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交:①本科毕业证书,②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5)本人签字的《考生告知书与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

(6)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见附件3)(工作简历不可删减制式内容,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方向(北京/珠海/新疆)命名单独发送至mpa@bnu.edu.cn)。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请点击此处查看

三、招生规模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125200 公共管理

01不区分方向(北京)

165

02不区分方向(珠海)

100

03新疆少干项目

40

 

四、复试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时事与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和听力测试,管理学基本概念与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的敏捷性、表达的逻辑性,以及继续培养的潜力等。

复试总分值为200分。其中,时事与思想政治理论满分值50分,及格分30分;其他部分满分值150分,及格分90分;以上两部分的任意一部分低于及格分均为复试不合格。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分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应急联系方式

复试前复试方案咨询

010-58808176

复试当天应急联系方式

18519868022

 

考生在复试前,如遇软硬件技术问题,联系各自复试秘书;复试前如需对复试方案咨询,请拨打复试方案咨询电话;复试期间面试时遇到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考生可以拨打应急联系方式和学院及时取得联系。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告知书与知情同意书.zip

附件3-考生个人简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