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学院2023年上半年MPA答辩安排
拟申请参加2023年上半年答辩的同学,请按照如下通知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毕业成绩审核
专业学位硕士生完成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并通过开题报告后,可进行毕业成绩审核。
2月23日—2月27日,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培养”—“培养结果”—“毕业成绩单审核”提交至学院审核状态。
2、学位信息采集
①申请条件:已完成本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可申请学位。
② 提交学位申请:3月1日—3月23日,登录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学籍管理与常用链接”→“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学位信息是学位备案的必要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保存并提交(注: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
备注:如成绩不符合要求、开题未通过、导师不同意答辩者均不得申请;
3月23日前未在网上提交学位信息的,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3、论文检测
申请人于3月24日—3月28日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论文检测”,填写信息并上传论文,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按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检测。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送检前将检测论文发给导师审阅,导师同意后方可送检;
申请人在上传前确认好最终版本,一旦提交不得更改。每人仅限检测一次,检测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检测通过者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检测报告,检测未通过者将邮件或电话告知本人。
备注:关于论文检测我院将严格执行研究生院 师研学位【2017】第03号 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研院网站公布)
4、论文评审
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学位系统我的申请与下载自行下载】、检测报告(简洁版)【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由学院组织送审。导师签署同意方可送审,否则无法进行论文评审。
请于4月19日前将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送审审批表、检测报告(简洁版)首页一式一份交至B区506办公室。
导师同意送审后请于4月10日—4月20日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以备送审。(送审论文电子版应与检测版一致)
注意事项:
(1)请将电子版论文封面及全文中的个人及导师姓名隐去,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命名为论文题目;
(2)登录系统后点击硕士论文送审一栏,点击方式一,选择新窗口新建,操作如图所示:
(3)填写如下的相关信息后,将电子版论文(PDF格式)上传,保存后点击上方的提交按钮方可操作成功。
如上信息请严格按照论文的实际情况填写,研究方向请统一填写公共管理。
请务必于4月20日前提交完成,否则将无法进行论文送审,评阅结果请在2周后登录系统自行查阅。评阅结果为同意则进入下一环节,不同意则需延期。
5、论文答辩
①提交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下载已生成的《答辩申请表》,在我的申请与下载一栏下载《答辩记录表》。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点击研究生学籍—信息采集,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各项信息务必尽量填写完整准确,至少填写两名紧急联系人,填写完成后可生成研究生登记表,将此表下载后打印3份并手写签字;
②提交答辩材料:5月16日前,将纸质版答辩申请表1份(正反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字,导师意见确认已录入系统,导师签字),研究生登记表3份(本人手写签字,日期按实际填写,需粘贴一寸照片,照片底色无要求)
北京校区递交至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前主楼B506办公室 教务老师收 电话:010-58800703。
珠海校区递交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E409 教务老师收 电话:0756-3621246。
注:快递只接收顺丰快递,不接收顺丰同城和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同时将答辩时使用的论文定稿电子版(PDF版本,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导师同意答辩的相关证明发邮件至mpa58800703@163.com(北京)、hx212@bnu.edu.cn(珠海)。
请及时关注邮件及学院、中心网站通知。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7日(珠海校区)
2023年5月28日(北京校区)
预答辩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8日(珠海校区)
2023年4月9日(北京校区)
特别提示:
1.拟申请本次答辩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23日前完成学位信息采集。请务必正确填写常用联系电话及邮箱,便于后续发布通知。
2.以上各时间节点的截止时间均为当天的24点。
3.要求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均为毕业入档材料,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
电话:010-58800703(北京校区)
0756-3621246(珠海校区)
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