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拟录取查询已公布
来源: 编辑: 审核: 日期:2023-04-28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拟录取查询已公布。点击下方链接查询。
原文链接 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l/nlqcx
拟录取查询说明:
1.我校将对所有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进行学历(学籍)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2.我校拟录取名单将报北京市和教育部接受联合检查,检查通过的被正式录取,检查不通过的不能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份由院(系)寄送。
3.录取类别说明
1)MPA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2)请考生仔细核对定向就业单位,确认无误请点击确认按钮,录取信息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修改。如定向就业单位变动,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修改申请发送至mpa@bnu.edu.cn。
修改申请书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原定向单位名称、新定向单位名称、新定向单位地址、更改原因、本人签字、日期等相关信息。
修改申请书提交格式:扫描件或照片。
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23定向单位修改+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
4.学习方式说明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进行脱产学习,毕业后学历证书将标注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进行非脱产学习,毕业后学历证书将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5.签订协议说明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与我校签订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