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MPA“提前面试”实施方案
为更好实现北京师范大学MPA项目招生宗旨,优化MPA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将于2019年MPA招生中实行“提前面试”办法,面向对象为报考02不区分方向(培养地点在珠海)的考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交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我校2019年MPA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5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提前面试”。
2、申请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提前面试申请表(请见附件)
(2)个人材料(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情况、获奖/荣誉等)。
(3)工作单位有关领导的推荐信两封。
(4)教育背景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近5年内考生获得的主要表彰情况(获奖证书等)。
(6)工龄和职务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自愿提供材料。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资格。
3、申请方式
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阶段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于2018年10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mpa@bnu.edu.cn进行报名。报名表原件在面试时提交或寄送至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二、材料评审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组织专家成立申请材料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信息及其相关证明对考生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工作或学习情况、获奖/荣誉情况等进行评审,优秀考生进入提前面试名单。
三、提前面试
1、考试内容
提前面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
(1)政治理论笔试
紧密围绕国家政策方针等时事问题,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的敏捷性、表达的逻辑性、继续培养的潜力等,满分300分。
2、提前面试成绩
提前面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纳入复试成绩。
3、提前面试地点
提前面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4、提前面试时间
提前面试拟定在10月23日进行,以北京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提前面试结果
提前面试结果分为两种,即“有条件录取资格”和“递补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人数视面试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50人;获得“递补资格”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
(1)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全国MPA联考成绩达到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自主划线分数,且政治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即可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
(2)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可以在“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未达到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自主划线分数的情况下,可按提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进行递补。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正常批录取程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58808176
咨询邮箱:mpa@bnu.edu.cn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前主楼A区524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提前面试”申请表.docx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8年9月29日